广东首个生态文明领域地市协同立法聚焦前山河 中山珠海联手治水

2024年12月19日

广东全省首部流域协同立法《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立法,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首个协同立法成果。为了更好地宣传新法规,今天(12月19日),中山和珠海两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法规的基本情况进行发布。

前山河流域发源于五桂山,流经中山市三乡镇、坦洲镇和珠海市香洲区,是中山南部的主要泄洪通道,也是珠海的母亲河,澳门的主要饮用水取水口。保护好前山河,关系珠海、中山和澳门三地人民福祉。开展前山河流域协同立法具有迫切需要和现实意义。

珠海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孙仪波:近年来,珠海市和中山市强化前山河流域保护的协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必要通过协同立法将两市在前山河流域治理中形成的有效做法,上升固定为法律法规制度,切实解决两市在前山河流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记者 肖湘湘: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已在中山 珠海两市走完所有立法程序,业经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在中山名为《中山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在珠海名为《珠海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两个法规的文本内容一致。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冯镜华:两市的《规定》采用同一文本,分别表述,不分章节 共(设)二十条。围绕搭建制度化沟通平台提供联合协作路径、创新监督方式等三个方面设定了15项制度和机制,从顶层制度设计上建立长期有效的制度和机制。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方面表示,开展区域协同立法,是党中央部署给地方人大的立法工作任务,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持续发力推动我省区域协同立法工作,对完善地方治理体系、提升区域治理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审查指导处处长 徐颖骄:此次协同立法坚持选题小切口,围绕区域共同发展目标,打破行政区域壁垒,将两市在实践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协同推进前山河流域综合治理,特色鲜明。

此次流域协同立法,将打造齐抓共管治水新局面,全力保障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两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环境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审查指导处处长 徐颖骄:探索区域协同立法,是省市人大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前山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作为省内首个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协同立法,为其他地市跨流域协同立法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更好开展协同立法工作提供了学习示范。

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 中山市经济研究院院长 梁士伦:《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的出台,为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和“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落地落实,可以说是一个重要的成果。如何推进尤其像水治理、跨流域治理方面,如何加强协同(的经验做法),不仅是对广东,我想对全国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样本。

中山市香山智库研究院院长 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 项俊波:通过协同立法这个新型的法治工具,鼓励城市之间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积极履职,为今后中山与其他城市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法、路径提供了参考。


记者:肖湘湘

一审:付翊苗

二审:吴林平

三审:杨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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