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14时55分左右,阜沙交警大队接到报警:阜沙镇牛角村建业二街路段发生一宗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请求出警处置。
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吴某一开始拒不承认自己是肇事司机,后经另一方司机及现场群众指认,才承认自己肇事。
期间,民警发现吴某满身酒气,当即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显示吴某酒精含量为16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为逃避法律责任,吴某还口口声声称愿自己与对方私了,不需要民警处理。民警随后依法将吴某带往阜沙医院进行抽血备检。
经查,吴某系中山市民众镇人,现年22岁,没有申领过机动车驾驶证。
吴某对自己酒后驾车肇事的事实供认不讳。据吴某交代,当天中午,他在阜沙镇牛角村的朋友家吃饭,期间喝了3、4瓶啤酒。14时左右,他借朋友的粤J牌摩托车到附近的士多店买烟,途中因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没留意路上的情况,结果与迎面驶来的一辆湘D号牌摩托车发生碰撞。
10月26日,阜沙交警大队以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对吴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如司法检验报告证实吴某醉酒驾车,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通讯员:刘洪希 阮辉敏
记者:杨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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