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in古镇”2018年旅游文化 创意商品征集评优赛的通知

2018年07月31日  来源:

附件1: 

“in古镇”2018年旅游创意文化

商品征集评优赛方案

【活动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实现旅游供给品质化,加大旅游产业融合开放力度,提高科技水平、文化内涵、绿色含量,增加创意产品,发展融合业态,提供高质量、精细化的旅游服务,增加有效供给,为满足大众旅游的消费需求,进一步提升灯光文化节服务配套,擦亮灯都古镇旅游名片。

【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中山市旅游局

  主办单位:古镇镇旅游办

  承办单位:古镇镇旅游促进会

【协办单位】工商分局、经信局、文化站

【支持媒体】中山日报、中山电视台、中山旅游官微、中山画刊、今日头条、灯都古镇官微、古镇电视台、灯都古镇报、古镇声屏、古镇生活圈等。

【活动主题】 “in古镇”2018年旅游文化创意商品征集评优赛

【活动时间】2018年5月-10月

【活动地点】古镇镇政府412室(待定)

【活动形式】

  联动古镇镇旅游促进会成员及灯饰、文创、特产、旅游用品等旅游产品商家参与评选活动,评选出“灯都至in旅游商品”。推广形式以活动为载体,以线上渠道支撑,进行线上线下联动化宣传,形成 360 度全媒体矩阵,保证活动整体曝光量。中山日报、中山旅游官微等主流媒体参与宣传报道,将使得本次活动得到其他机构或平台无法提供的最广泛、最强势的宣传力量。

【活动安排】

一、定向邀请 5月-6月

  引导旅游商品企业开发设计,参与征集评优赛。

二、征集评选 6月-8月

  征集作品-专家评选入围名单-线上集赞-最终审核

三、发酵期   8月-11月

  颁奖典礼-线上线下推广(官微、电视、报纸、旅游宣传册子、旅游地图)-旅游展销会推介宣传(古镇旅游促进会景点游客服务中心礼品专柜统一宣传展销、灯光文化节旅游文化美食街展销平台)


【活动内容】

(一)参赛作品分类

  创意灯饰手信类:主题鲜明、造型轻巧、创意独特、能代表古镇旅游特色元素的灯饰旅游手信商品,要求兼备创意与美感,具有观赏性和实用性,携带便捷,切合旅游市场需求。

  创意特产类:原产地古镇镇,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特产等,并具有一定的加工创作、创新元素及较长保质期。

  创意文创纪念品类:体现古镇特色(包括民俗文化、绿色生态、城镇特色、节庆活动等),突显古镇灯光文化节特色,富有纪念意义的文创旅游商品。

(二)参赛要求

  1、参赛商品必须符合大赛活动主题,融合灯光文化节特色元素,并充分挖掘古镇镇旅游特色、本土文化及地域元素,创造出特色鲜明、生态环保且具有古镇独特文化底蕴的旅游商品。

  2、大赛实行实名投稿制,允许个人、企业或组织名义参赛。

  3、参赛商品应以旅游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设计具有文化性、独创性、轻便性、实用性等特征的精美且品质化的旅游商品。套、组、系列商品视为一件。同一参赛者、相同商品而品牌不同,视为一件参赛商品。

  4、每件商品仅可选择一个类别参赛,一件参赛商品不能同时兼报多个类别。

  5、参赛商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参赛商品中如发现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侵权),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凡因参赛商品侵权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参赛方承担,与主办方无关。对于参赛商品出现侵权而导致主办方遭受的任何损失,由参赛方全额赔偿。

  7、相关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三)参赛流程

  1、登录“灯都古镇”官微旅游专栏下载参赛报名表格。

  2、将相关资料按指定格式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704958732@qq.com。提交资料包括:

  (1)完整、如实填写的参赛表格;

  (2)彩色的参赛商品形态三视图(正面、背面、侧面),实物拍摄,不加效果,上传图片为JPG格式,300dpi或以上,文件不少于2M,完整呈现现实轮廓,不带外包装,若设计核心为外包装请另外注明;

  (3)参赛商品说明(300字以内);

  (4)其它关于参赛者、参赛商品的资质文件。

  (5)参赛单位拍摄上传创意短视频,附链接到邮箱,短视频点赞数等相关指标将作为评审标准之一。

  3、邮件发送要求

  (1)邮件标题格式:参赛者姓名+商品名称+联系电话

  (2)商品资料提交:以“附件”形式上传邮件

  4、参赛单位需在8月5日前提交参赛商品实物到古镇镇旅游办(古镇镇政府大院213办公室,梁小姐,0760-22348862),随后进行初评。投稿后,作品归主办方所有,用于展示宣传(非盈利性),不再退回。因寄送产生的运输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未按时提交参赛材料视为放弃参赛。

  5、组委会将于8月初进行初评,参赛作品经组委会初评通过后,会通过指定邮箱gz22348862@126.com回复“参赛作品编号”至参赛者邮箱,确定该作品进入初评,并将参赛者拍摄的短视频上传进行线上投票和集赞,投票数和集赞数将作为最终审核标准之一,集赞结束时间为8月15日。

  6、组委会将按需挑选部分参赛单位于7月初进行现场采访,了解制作工艺、销售平台及设计师理念等,随后在“灯都古镇”官微进行推送。

  7、8月中旬将结合微信线上投票分数和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打分确定各类组别获奖商品名单,并举办颁奖典礼对获奖单位、商品及个人进行表彰。


【评选及奖励办法】

  评选标准:各类商品共评选出最切合主题,最能代表古镇特色,最具创意的“灯都至in旅游商品”,评分比例为线上集赞数40%+官微投票数30%+专家评分30%,获得线上集赞数最多的商品将获得“灯都人气商品奖”,集散数需超两万以上,如商品集赞数无超过2万以上的,即奖项落空。

  奖励办法:获奖单位、组织或个人,商品设计者将获得奖金、牌匾及证书奖励,并举办颁奖仪式进行表彰和宣传。

  展销平台:获奖作品可放置在古镇旅游促进会各景点游客服务中心礼品专柜、灯光文化节旅游文化美食街统一宣传展销。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