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开发区交警大队异地用警前往港口镇执勤,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货车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期间共查处三辆超载30%以上超载货车,其中一辆货车超载率达201%。
当天上午,开发区交警大队在港口镇三角快线保利国际对开路段设点执勤,严查货车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9时30分许,民警截停一辆桂KR07×6号牌轻型自卸货车检查时,发现车辆有超载嫌疑,于是将车辆引至中山港大桥治超执勤点称重。检测数据显示,该车实测总重10.04吨,超载6.705吨,超载率201%。
之后,民警又发现一辆粤TOP5×2号牌轻型厢式货车存在超载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车辆实测总重10.29吨,超载5.795吨,超载率128.9%。
当天上午,民警查获的第三辆超载货车为粤T437×6号牌中型自卸货车,车辆实测总重15.08吨,超限5.585吨,超限率58.82%。
在询问过程中,桂KR07×6号牌轻型自卸货车司机黄某、粤TOP5×2号牌轻型厢式货车李某、粤T437×6号牌中型自卸货车吕某均对自己严重超载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黄某、李某、吕某三人将被处罚款2000元,记6分。
通讯员:刘洪希、梁钜榕
记者:杨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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