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例行的执法巡查中发现,有单位未经公路管理机构许可,违法在东升镇G105国道大信坦背店门口设置广告牌两座。
经现场勘测,违法设置的两座广告牌分别宽0.65米,长1.2米,高8米,距离公路边缘14米;宽0.34米,长0.8米,高4米,距离公路边缘17.8米。据违法设置这两座广告牌的单位负责人麦某交待,这两座广告牌皆为他所在的单位设置,目的是为了能吸引更多的顾客前来商场消费,由于商场前段时间忙于开业的事务,所以没有到相关部门申请许可。
由于这两座广告牌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安全性得不到保证,根据《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二十五条和第五十四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麦某所在的单位限期内拆除违法设置的广告牌,并对麦某所在的单位未经公路管理机构许可,擅自在公路的广告牌控制范围内设置广告牌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来源: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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