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一些以“民间借贷”为名,却行“套路贷”为实的犯罪团伙,一些借贷公司以“无需抵押、快速放款”等旗号,引诱市民落入“套路贷”的“套路之中”,借出低于本金的款项,收取高于本金数倍的利息,之后更以暴力手段进行催收。中山至少有13人落入了一个“套路贷”犯罪集团手中。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钟春连介绍,被害人张先生由于家里装修,急需资金,向城区一家叫“汇峯投资”借贷公司提出贷款5万元,一年利息2万4千元,但对方要求张先生签订两份借款合同。
“另一份合同借款的本金直接写成74000元,同时还要求被害人另外签一份借款协议,扣除合同费、手续费、审核费,还有“砍头息”等等相关费用,最后被害人实际从被告人钟某手中拿到的款项仅4万余元。”钟春连说。
而此后一年,虽然张先生连本带利一共还了近8万元,但借贷公司竟然拿出这份74000元的借款合同,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而这一举动也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经调查,警方发现中山至少有13名被害人落入这个“套路贷”团伙的圈套,不少被害人被该团伙成员扇耳光、堵门锁、家里被喷油漆,甚至有些人连家都不敢回,只能够到外地逃债。而这家“汇峯投资”借贷公司竟未经工商登记,案件被害人遍及中山、珠海、江门、惠州等地,诈骗涉案金额达40多万元。
2020年9月10日,中山第二人民法院对这宗“套路贷”金融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等罪名,判处该恶势力团伙成员一年四个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该团伙主要被告人钟某锋犯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钟春连说:“‘套路贷’犯罪活动通常成为一些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惯常使用的手段,而且在近几年也表现比较猖狂,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对金融秩序是很大的侵害,所以我认为有必要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钟春连还以法院名义向中山市金融工作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强行业监管,整治金融乱象,对一些违法、违规的融资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查处,从严惩处。该司法建议发出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中山法院系统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在民商案件中占比呈现下降的趋势。
记者:高铤辉 江志涛
通讯员:徐艳
编辑:杨启航
一审:张建伟
二审:叶倩儿
三审:林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