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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保护区内建非法气库?中山法院:查封!

2020年11月20日

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小榄镇东海水道旁,兴建气库储存液化气。这个项目未批先建还对外营业,气库负责人明知违法又拒不改正,近日,这个非法气库被多部门联合查封。

被查封的非法液化气气库位于小榄振西路东海水道旁,该项目在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建成并对外经营。此前生态环境部门已经向负责人叶某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她立即停止气库项目的生产经营并处二万元罚款。然而,叶某在明知自己违法的情况下,依然拒不改正、拒交罚款。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徐先紫说:“她那些氧气、氩气和乙炔罐装液化气,密封性和各个方面不一定达到安全标准,有可能会产生泄露,或者极端情况可能出现爆炸,不但影响水源,还影响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近日,法院联合生态环境、公安、小榄西区社区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在执行现场,叶某面对执行干警,一哭二闹三晕倒,最后直接躺倒在地,试图阻挠执行。

徐先紫告诉记者,叶某文化水平比较低,对法院的执行行为不理解,现场执行法官、小榄镇人大代表、社区工作人员、检察院监督人员一起做工作,叶某逐渐明白了履行法律义务的重要性,最后没有再阻碍法院的执行。

法院在强制执行时不仅封停了生产经营水电、安装监控摄像头,并将现场留存的全部300多个气罐进行了清点、移交生态环境部门运走处理。


记者:高铤辉 梁鑫

通讯员:徐艳

编辑:杨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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