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山城区交警大队集中对27名交通违法人员进行治安拘留,涉及违法行为包括准驾车型不相符、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
无驾驶证驾驶 伪造车牌车辆
2018年8月16日13点30分左右,廖某坚驾驶号牌为粤T9LXX8的二轮摩托车,从中山南区渡头北路往渡头东路西环一路方向行驶,被路面执勤巡警盘查。由于廖某无法提供任何证件,移交交警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经查,廖某坚没有取得驾驶证,所驾驶的号牌为粤T9LXX8的二轮摩托车属于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
根据相关规定,城区大队依法对廖某坚作出罚款6240元、并处拘留20日、收缴伪造粤T9LXX8摩托车号牌的处罚。
无驾驶证 驾驶无号牌车辆
2018年2月10日16点40分左右,刁某香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从西区富华车站返回小榄途中,在西区富华车站被西区交警拦获。
经查,刁某香存在没有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机动车的行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城区大队依法对刁某香作出罚款1440元、拘留10日的处罚。
准驾不符 小车驾驶资格驾驶摩托车
2018年10月9日10时许,陈某清驾驶号牌为粤TFX1XX女装普通二轮摩托车,从石岐中山三路去西区办事,途经西区中山一路富源大街路口被设卡执勤的交警拦停盘查,陈某当时无法出示任何证件。
经交警进一步核查,陈某清持有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准驾“C1”牌驾驶证,没有取得驾驶摩托车的资格,准驾车型不相符合。
对此,城区大队依法对陈某清作出罚款1100元、拘留6日的处罚。
记者:杨启宁
通讯员:李永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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