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民警在事发现场看到,被撞的房屋外墙和水表水管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一名满身酒气的男子正被街坊邻里看守着。
接受民警问话时,当事男子满脸通红,胡言乱语。
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当事男子酒精含量高达140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于是依法带往医院抽血备检。
经查,当事男子姓曾,小榄人,现年24岁。曾于2013年10月因无证驾驶被处行政拘留;今年4月因准驾不符、醉酒驾车被古镇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后于今年6月被法院判处缓刑三个月,并被古镇交警大队依法吊销驾驶证。事发当时,仍在缓刑期内。
在接受民警的讯问过程中,曾某对自己醉酒驾车肇事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交代:当晚,他与几名朋友在KTV唱歌饮酒,第二天凌晨强行驾驶朋友车辆送朋友回家,因路况不熟,倒车驶离过程中,车尾撞到路边的房屋和水表水管,屋主闻声走出屋外,联合邻居将他连人带车控制,并当即报警。
8月16日,曾某因无证驾驶被小榄交警大队依法行政拘留。
8月20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曾某事发当时的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18.7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对此,交警部门还将依法追究曾某的刑事责任。
由于曾某在醉驾缓刑期间再次醉酒驾车,司法机关将依法撤销缓刑期,对曾某两次醉驾行为合并处罚,按顶格标准处拘役6个月。
来源:中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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